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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烃综合利用项目苯乙烯装置扩能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24 16:0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辽宁锦城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轻烃综合利用项目苯乙烯装置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轻烃综合利用项目苯乙烯装置扩能改造项目
(2)项目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滨经开区石化产业园区宝利街1号,辽宁锦城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3)建设内容:对35万吨/年苯乙烯装置进行扩能改造,新增乙苯预热器、急冷水泵、水封罐等,对预分离塔再沸器、精苯乙烯塔再沸器、预分离塔釜液泵、预分离塔回流泵等进行更换,改造后年产苯乙烯产品42万吨。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与内容
(1)对拟建项目选址周边环境现状开展调查;
(2)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核算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
(3)对拟建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性进行分析;
(4)对拟建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并预测项目运营后对周围地区的环境影响程度;
(5)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明确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
(6)提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要求。
3、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
提出意见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已的建议。发表意见或建议时请说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信息反馈。公参调查表自行下载并填写意见后发送至caiqihang@kingfa.com.cn,公众意见听取时限截止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参调查表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O9vfHRXVCMHRnQgME9DCQ 提取码: 1234
5、听取公众意见方式与联系人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 建设单位名称:辽宁锦城利安德巴赛尔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部长 联系电话:15204270706 | 环评单位名称:沈阳绿如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4-2232066 邮箱:274663359@qq.com |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批机关 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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